近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第二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模范县(区、市)、模范单位的决定》,西藏建工建材集团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藏建集团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嘱托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全集团民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素材来源:藏建集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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